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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台大博士生虐貓致死 遭北檢起訴



台大博士生虐貓致死 遭北檢起訴(2009107新聞)



台大博士生李念龍經常上網到貓咪論壇網站,搜尋想要出養貓隻的飼主,被告收養貓咪之後,卻虐待傷害貓,經人檢舉後,檢方偵辦,雖然李念龍否認有虐貓行為,不過檢方傳喚兩名出養貓隻的飼主及送貓就醫的民眾後,認為李念龍說法與事實不符,今天偵查終結,依動物保護法等罪嫌,將李念龍提起公訴。(黃進恭報導)


起訴書指出李念龍明知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搔擾甚至虐待傷害動物,仍經常上網到貓咪論壇網站搜尋想要出養貓隻的飼主,發現有人要出養貓隻,被告留下行動電話,向對方宣稱自己曾養過貓,但因已死掉,還想再飼養,雙方約好在景安捷運站前交付貓隻,還取名為國慶,被告李念龍一個禮拜後在台大校園某處,虐待傷害國慶貓,導致貓受有嚴重腦水腫及淤血無法救治,李念龍將貓丟棄在台大圖書館前,李皓文經過發現,送往北縣永和市一家動物醫院救治仍回天乏術,最後以安樂死方式死亡。



台大博士生虐貓 台大:判刑確定 最重開除(2009107新聞)



台大博士生李念龍去年涉嫌連續虐殺幼貓,今天被台北地檢署依「動物保護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大表示,目前李念龍已經休學,將請班導師主動關心。未來如果判刑確定,學校獎懲委員會將視情節輕重,輕則記大過、重則開除學籍。(陳映竹報導)


在貓咪論壇網站喧騰一時的台大博士生李念龍收養貓咪、卻虐待傷害的事件,7日偵查終結,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台大學務長馮燕表示,之前動檢所開罰其中四件棄養案,李念龍為了支付罰金,只好休學打工去賺錢。偵查終結後,台大會請系主任、班導師主動關心學生精神狀況、是否有能力處理接下來的司法問題等。


馮燕指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接下來學校等待判刑結果,如果確定判刑,學校獎懲委員會視情節輕重、依校規處分,「最輕記大過、其次退學、最嚴厲則是開除學籍,等於李念龍這幾年的課程學分都白唸了。」馮燕說,這是台大首度發生有學生虐待動物的案例,台大既有的校規都規範人與人的關係,未來可能考慮擴大到動物。


 




  • 留言者: 法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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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8 05:07:00
希望他還是被關一關~順便在裡面被虐待`而且還要被罰錢~~喔~好希望他死刑~





  • 留言者: 1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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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8 06:20:00
學歷高不代表人品好, 這種人難保日後會不會,虐妻虐兒女 關一關比較好





  • 留言者: 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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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8 08:41:00
怎ㄇ會?!怎ㄇ會?!
他未啥要虐貓阿
那樣對ㄉ起那些送養貓咪ㄉ人嗎?
她悶可是費盡心思想要讓貓咪有個幸福的家阿
如果你的貓被人虐待會怎ㄇ想??
 





  • 留言者: Ch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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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8 14:43:00
這則新聞我有看到~
這個人 之前就有瘧貓的紀錄了吧~?!
好像很眼熟~~
之前好像有在貓咪論壇講到他~
唉~是學歷太高..閒得沒事做啊 ?!
真是諷刺~





  • 留言者: sa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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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8 22:44:00
應該需要接受精神治療...





  • 留言者: 似貓般謎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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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8 22:52:00
他並不是虐待貓咪
而是虐殺貓咪,欲將貓咪置於死地
已非單純凌虐
這樣冷血心態,看的出他是帶有主動攻擊貓咪的潛在原始暴虐性格
老實說,偶絕對不相信他未來會改變這樣的行為
他頂多只是認為他比較倒楣被抓到罷了





  • 留言者: 阿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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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8 23:23:00
還有景文大學的劉中強....也是一個禽獸不如的類人, 2個月內至少認養8隻幼貓, 全都下落不明, 現世報很快的!! 





  • 留言者: 美少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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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9 04:07:00
真是判的大快人心...書唸的這麼高,卻隱藏著ㄧ顆邪惡的心,簡直就是泯滅人性,我看到這則新聞真是痛快啊....但也為不幸罹難的貓咪難過,牠們不過是一隻小小的貓而已,不過是想要ㄧ個可以保護他們的家而已啊!





  • 留言者: 小野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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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9 07:52:00
這樣的人一定是個人格嚴重扭曲的人,
他的手法隻殘忍,實在令人髮指,我真的又生氣又難過;
這樣的事情,不應該等閒視之的!





  • 留言者: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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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9 08:29:00
這種人 該受罰





  • 留言者: 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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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9 08:50:00
 
應該制定一條法律,怎麼虐待動物,就怎麼罰他,把虐待動物的行為處罰在他身上,否則光是起訴有啥用處??罰錢?開除學籍?對他來說不痛不癢!!





  • 留言者: 粉紅系°☆晴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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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09 14:03:00
最輕記大過、其次退學、最嚴厲則是開除學籍.........
這種懲罰還是太輕了啦!! 
 這種冷血的混蛋...應該讓他受受小貓當初受到的痛苦!!





  • 留言者: Pho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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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10 06:38:00
我覺得這個事件只是有被揭發出來社會上還是有人會虐待動物所以除了要多留意檢舉外法律方面也要加重刑責人類的命是命難道動物的命就不是生命?那些找藉口做虐待動物的人簡直畜生都不如大家也要好好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真的是每個人應付的責任





  • 留言者: 小羅蔔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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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15 06:58:00
終於結案了
這傢伙活該現世報
那天我在奇摩新聞點選我對這則新聞的反應"高興"時
居然也有不少人點選"生氣"呢
難道這些人以為貓咪不過是畜牲而已
算不了什麼嗎

版主回覆:(11/20/2009 06:21:00 AM)


那些人在氣什麼?!太奇怪了吧!






  • 留言者: 菲比斯家的夫人慈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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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0-26 18:24:00
 
 
 台大博士 ...《詳全文》






  • 留言者: 神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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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06 02:13:00
爹親娘親,也沒有貓主席親!全世界的愛貓階級者,連合起來!帝國主義和一切虐待動物者都是紙老虎!





  • 留言者: yuk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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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0-01-14 17:04:00
雖然已經很久了,當初看到這則新聞時,我就想說我一定要上台大,然後號召愛動物人士去圍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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